男人立马驻足,顿住手抬起头。
他的瞳仁生得十分特别,浅蓝中心蕴藏着熠熠生辉的深蓝。
像蓝色的汪洋,深邃清冽。
有风吹过男人的肩颈,深棕的发茬微动。
两人对视半晌,都愣在原地。
陈老爷子打破寂静,向周雪柔介绍:“这就是我的小儿子,叫陈绍谦。”
周雪柔这才迟钝地回过神,将视线移开的那一刻,她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双颊已经有些发烫。
陈绍谦大步几跨,大大方方地走上前,向周雪柔伸出手:“你可以叫我绍谦。”
周雪柔有些拘束地回握:“我叫周雪柔。”
对方笑着点头,两边的酒窝霎是惹眼。
下一秒,他轻轻翻过周雪柔的手腕,一条显眼的疤痕显露出来。
周雪柔一惊,连忙用衣袖盖住。
这道疤痕是当时她被冤枉带走时,手铐留下的伤疤。
她不是个皮肤娇嫩的女人,这样的小伤应当也会很快消失才对。
但它不仅没有消失,还留下了一条淡红疤痕。
每当周雪柔看到这道疤,就会想起那一夜。
想起她曾深爱的陆时纪,冷漠无情的眼神……
“所有的伤疤都会结痂,最终变成你的铠甲。”陈绍谦似笑非笑地看着周雪柔,轻轻松开手。
周雪柔看着他,因这句话,心尖微微一颤。
从前从没人对她说过这种话。
即使是陆时纪,在面对她受伤的时候也只会说下次小心一点,女孩留了疤不好看。
但这是第一个人,告诉她其实疤痕也是允许存在的。
不是污点,而是铠甲。
“谢谢。”周雪柔嫣然一笑。
三人在餐桌上自然地谈天说地,完全不像是接触不多的生人,倒像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。
从聊天中,周雪柔了解到,陈绍谦目前定居粤港,是一个外资企业的总经理。
只不过目前,那家外资企业的经营形势严峻。
陈绍谦预估它撑不了多久了,于是想向内地发展。
周雪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抿了一口红酒。
……
北原军区。
北国冰封,万里飘雪。
陆时纪一身军绿大衣,靴子在厚厚的皑皑积雪上踏出长长的一行脚印。
“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,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。”
“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,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。”
“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,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。”
“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,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。”
悠扬的歌声从军区的广播传来,是那首叫喀秋莎的歌。
刚嫁到北原来时,周雪柔很不习惯。
那会儿,她性格文静,不善于跟其他人交流。
陆时纪怕自己不在家时,她一个人无聊,就给她买了一台收音机。
她很喜欢,经常听着这首喀秋莎在客厅里看书。
如今她离开了,那部收音机也落了灰。
那层灰也落到了陆时纪的心上,蒙上一层灰白的尘雾。
‘叩叩叩——’
“进来。”
得到政委的允许,陆时纪推开他办公室的门。
陆时纪向政委敬了个军礼:“政委,我想申请40天探亲假,您放心,下面的军务我都安排好了。”
政委打量了一眼陆时纪,这段时间,他比之前精瘦了许多,整张脸的轮廓都更锋利了些。
只不过,眼底的凌厉变得柔情了不少。
他知道,陆时纪这是因为周雪柔离开的事伤神。
良久,他叹了口气:“知道了,走流程需要些时间,明天给你通知。”